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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玉林文联执行玉市文联[2007]28号文

请玉林文联执行玉市文联[2007]28号文


·丛众仁· 


  最近我们发现玉林市文联[200728号文――《关于报送“和谐玉林”文学艺术大奖参评作品的通知》,此文的第3点称:“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,如有举报,经核实弄虚作假者,取消评奖资格并通报曝光。
  今年7月初,网友在本网揭发了《绝代美女绿珠》一书涉嫌抄袭《红楼梦》、《两晋演义》、电影剧本《绿珠》的大部份内容,抄袭品评《三国演义》文章以及《两厢记》《梁山伯与祝英台》戏曲本的唱词,甚至是某些流行歌曲唱词。还大量抄《客家风情》《博白客家》、《博白报》上的客家民俗,客家山歌等等。
今年828日,有署名“玉林我人”网民发贴,专题报导《绝代美女绿珠》作者以出版了该书而“名噪一时”得到“玉林藉作家认可”,从而选举该书作者陈健为玉林市作协副主席。
  今年910日,玉林市文联发出《通知》称:(市委)“宣传部和市文联设立的首届玉林市“和谐玉林”文学艺术奖秉承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经自治区专家评委组认真负责的初评、复评,评选结果已揭晓。“陈健的160万字长篇历史小说《绝代美女绿珠》荣获二等奖。
  如果玉市文联910日的《通知》内容是真实的话,《绝代》这部小说在专家组内,能连闯初评、复评、定评三关,真是不可思议!难道《红楼梦》里许多炙烩人口的  诗赋专家们都没读过?或者说没有一点印象?
我们希望,玉林市文联应该执行本机构(0728号文的第三点精神,核实《绝代》作者是否抄袭,为纯结本市文坛不良文风文德堕落现象作出严肃的批判和纠正。
附玉林市文联《关于报送“和谐玉林”文艺艺术大奖参评作品的通知》一文如下:





  上文末的手迹,是《绝代美女绿珠》作者陈健亲笔所写。他本人明知这次参评作品,杜绝抄袭弄虚作假,但他认为上级文联和评委无人读过《红楼梦》、《两晋演义》等等作品作为一个县的文艺艺术界领导人,也就大胆把这部抄袭名著的“作品”上送,以获名利。
有来有去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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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牌黄牌 的回复: Re:请玉林文联执行玉市文联[2007]28号文 帖子列表  3 楼



前几年博白县人民X院曾经被中央电视台“焦点访谈”暴光“把法律当金儿戏”,玉林市文联不会不负责任地也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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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抄西抄 的回复: Re:请玉林文联执行玉市文联[2007]28号文 [编辑 ] 帖子列表  4 楼



文抄公先是抄来抄去,然后却被炒来炒去。抄出了名,也快炒脱了皮啦!竟还连累了上级,死过没?看哪里有地缝,快钻吧!丑死人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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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林市文联该不会睁只眼闭只眼吧?!法律考验着市文联的领导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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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年普法教育考试,看来没效果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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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华南虎照"造假的"周老虎"一案终于尘埃落定.9月27日上午8时30分,陕西省旬阳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,庭审过程历时6小时,周坚称造假系他一人所为,并无他人参与.当庭作出判决,周获刑2年6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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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抄公是小人,据说以送书法为名,去让人家买他的烂书法,有一人说你送啊,不买,他当即搞烂书法,这样的人能同他交朋友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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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书法,两年前,好似也放在本网上展示,只是因为网友们开展过大讨论,后来,他又收回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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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文者也要讲道德。

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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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文件怎么看不到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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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三界 于 2008-9-29 11:22 发表
文抄公是小人,据说以送书法为名,去让人家买他的烂书法,有一人说你送啊,不买,他当即搞烂书法,这样的人能同他交朋友吗?
真有这等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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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用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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