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客家人》龙岗编辑部被取缔
涉嫌非法出版活动,被责令停止在深圳一切相关活动
晶报讯(记者张晓斌通讯员危义铭)记者日前从龙岗文化部门获悉,《客家人》龙岗编辑部近日被取缔,执法部门认定其在深圳从事非法出版活动。
近日,龙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位于龙岗街道鹏达花园乐彩居某栋1单元402室的《客家人》龙岗编辑部进行检查时发现,该编辑部的编辑活动未得到省新闻出版局的备案批复。检查中还发现:《客家人》杂志社策划的某文集违反了《期刊出版管理规定》第57条、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第55条(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、发行单位),第61条(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)等规定。
据此,龙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责令《客家人》杂志社在龙岗以及深圳停止一切相关活动;《客家人》龙岗编辑部予以取缔,暂扣用于编辑的电脑主机一台、收缴在龙岗编辑出版的《客家人》杂志、《客家人》(深圳特刊)126册及部分文件资料;建议市新闻出版局对《客家人》杂志社位于深圳的办公地址:深圳市红岭中路1038号深圳文联大厦进行检查。
为了防止类似《客家人》杂志异地编辑出版等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,龙岗区文体局将举一反三,近期将开展针对非法出版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,对未经许可在该区设立的报刊杂志编辑出版机构进行全面清理,坚决取缔各种非法出版活动。
来源:http://paper.sznews.com/jb/20070622/ca2699798.htm
最新回复
《客家人》杂志社常务副社长、总编辑: 李慧鹃
《客家人》杂志被取缔,祥情不清楚?
QUOTE:
应该不是,正在查实。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《客家人》杂志社总部在梅州,深圳龙岗编辑部为其派出机构,据说是深圳龙岗编辑部为了经济利益出版《客家人》深圳特刊,此刊没经批准,为非法出版物,因而该编辑部被封杀。
事情的背后是有一个令人不齿的人在作祟。
现在李慧鹃主编的《客家人》杂志2007年第3期正常出刊。
李慧鹃主编的《永远的怀念---纪念叶剑英元帅诞辰110周年》文集在客家人特刊形式出刊后,已经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,12月23日将在深圳市民中心由宣传部和文联举行研讨会。
QUOTE:
具体祥情不太清楚,如有更多消息,请发上来,谢谢!